韩国国税厅:境外务工所得加密货币须申报缴纳所得税

PANews 7月9日消息,据Digital Asset报道,韩国国税厅(NTS)明确表示,从海外公司获得的作为劳动收入的虚拟资产,必须在综合所得税申报表中进行申报。今年3月,国税厅收到一项询问,内容是:与外国公司签订单独激励合同并从中获得加密货币的居民,是否需将其作为境外所得收入进行申报。 7月9日,该机构确认,若未通过税务协会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则需提交…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