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准许平台营运者发售不具备12个月往绩纪录的虚拟资产予专业投资者及香港发牌的稳定币。 PANews 11月3日消息,香港证监会:准许平台营运者发售不具备12个月往绩纪录的虚拟资产予专业投资者及香港发牌的稳定币。 上一篇:余伟文:金管局会带头为资产代币化作示范,即将推出Ensemble项目试点计划 下一篇:香港证监会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与海外平台共享挂盘册并设补偿机制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